儀器設備使用、維護、校驗安全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篇1
1. 使用前務必熟悉設備操作手冊,了解設備性能和操作流程。
2. 在開啟設備前,檢查電源線、接口及設備外觀是否完好無損。
3. 使用分光光度計時,確保比色皿清潔干燥,避免樣品污染。
4. 進行離心操作時,需平衡離心管重量,避免離心過程中的不平衡導致設備損壞。
5. pcr儀操作時,注意防止dna污染,使用專用手套和防護眼鏡。
6. 顯微鏡使用后,鏡頭應用專用布擦拭,保持清潔。
7. 使用恒溫培養(yǎng)箱時,避免空載運行,以防損壞加熱元件。
8. ph計校準需定期進行,確保測量精度。
9. 電子天平需放置在穩(wěn)定、無振動的環(huán)境中,避免影響稱量結果。
10. 實驗結束后,及時關閉電源,清理工作臺,并做好設備保養(yǎng)。
請注意,操作過程中如遇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按照設備手冊或聯系技術人員處理。保持良好的實驗習慣,是對自身安全和實驗成功的負責。在實驗過程中,我們應始終秉持謹慎、細致的態(tài)度,確保每一次操作都符合標準,為科研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篇2
1. 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熟悉設備操作和安全規(guī)定。
2. 使用過程中如遇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按照應急處理程序進行,避免設備損壞或安全事故。
3.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避免無關物品干擾操作。
4. 對于易損部件和高精度設備,操作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損壞。
5. 實驗結束后,務必斷開電源,清理殘留物,避免影響下次使用。
6.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和校準,確保設備性能穩(wěn)定。
7. 保存好操作記錄,以便追溯和改進操作流程。
8. 注意個人防護,如佩戴防護眼鏡、手套等,避免化學物質或輻射傷害。
9. 遵守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不得擅自更改設備設置或操作流程。
以上規(guī)程需嚴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不良后果。在實際操作中,應結合具體設備特性和實驗需求,靈活應用并不斷優(yōu)化操作步驟,確保儀器設備的高效、安全使用。
篇3
1. 使用前務必熟悉設備操作手冊,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2. 設備運行時,切勿觸摸運動部件,防止受傷。
3.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避免雜物干擾設備正常運行。
4. 維護保養(yǎng)時,應關閉電源,防止電擊或機械傷害。
5. 校驗校準時,嚴格按照標準程序進行,避免人為誤差。
6. 發(fā)現設備異常,立即停機,不可強行操作,以免擴大故障。
7. 使用化學試劑或危險品時,遵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避免泄漏或火災。
8. 遵守環(huán)保規(guī)定,處理廢棄物要符合相關法規(guī)要求。
9. 在設備維修過程中,確保切斷電源,使用專用工具,避免觸電和損壞設備。
10. 妥善保管設備鑰匙和操作權限,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
以上規(guī)程需嚴格執(zhí)行,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可能導致設備損壞、數據失真甚至人員傷亡。每位員工都有責任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共同維護良好的設備使用環(huán)境。通過規(guī)范操作,我們可以實現高效、安全、精確的工作目標。
篇4
1. 使用前務必閱讀并理解設備說明書,不清楚之處應咨詢專業(yè)人員。
2. 操作時務必遵守安全規(guī)定,如佩戴防護眼鏡,防止飛濺物傷害。
3. 開啟設備前檢查電源線是否完好,避免觸電風險。
4. 設備運行過程中,不得隨意調整關鍵參數,以免影響測量結果或損壞設備。
5. 定期清潔設備,避免灰塵和污垢積累,但需使用專用清潔劑,避免腐蝕。
6. 發(fā)現設備異常,如噪音增大、測量結果異常等,立即停機并報告維修。
7. 校驗工作應由專業(yè)人員執(zhí)行,使用標準器具,確保校驗準確無誤。
8. 校驗后應及時記錄校驗結果,以便追蹤設備狀態(tài)。
9. 更換部件時,務必使用原廠配件,確保兼容性和穩(wěn)定性。
10. 長期未使用的設備,重新啟用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校驗。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必須認識到每一步操作都可能影響到實驗的精確性和設備的壽命。因此,每位員工都應負責地對待儀器設備,遵循這些規(guī)程,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蒲泻蜕a活動的順利進行,不斷提高我們的工作水平。
儀器設備使用、維護、校驗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目的
為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和準確,特制定本規(guī)程。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化驗室儀器設備使用、維護、校驗。
3 操作流程
控制崗位主要負責進廠原燃材料的取樣、制樣及水分檢測,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取樣、留樣及單項指標的檢驗,余熱電站制水及水質檢測,具體的操作流程按《化驗室作業(yè)指導書》和《化學水處理作業(yè)指導書》要求執(zhí)行。
4 風險辨識
4.1使用、維護用電設備時可能發(fā)生觸電等其他傷害;
4.2使用、維護轉動設備時可能發(fā)生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等其他傷害;
4.3使用、維護加熱設備時可能發(fā)生灼燙等其他傷害。
5 防護用品配備使用
5.1按規(guī)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勞動保護用品。
5.2使用試驗小磨等高噪聲設備時必須戴耳塞。
6 安全要點及嚴禁事項
6.1化驗室主任負責組織維護、聯系外部檢定,各班組長負責儀器設備的安全使用、維護、校驗的日常工作。
6.2鉑、銀、鎳器皿使用后應存放在保險柜中妥善保存。使用中發(fā)生丟失除室內追查責任、賠償外,由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6.2.1鉑器皿
6.2.1.1 鉑器皿加熱時應當在電爐內(若在硅碳棒電爐內,應有必要的通氣裝置,防止鉑的碳化)或煤氣燈的氧化焰上灼燒。禁止使用還原性火焰或發(fā)煙、發(fā)黃光的火焰,亦不準接觸藍色火焰。
6.2.1.2 不得在鉑器皿內熔融或加熱堿金屬氧化物及氫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大量硫化物的物質,以及含重金屬的樣品(如鉛、錫、銻、砷、汞、銅等)。
6.2.1.3 高溫下不準使用大量過氧化鈉、氫氧化鈉、氫氧化鉀作熔劑,灼燒時器皿應放在素燒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帶有鉑尖的鉗子輕輕夾取。
6.2.1.4 鉑器皿中不允許處理鹵素或分解出鹵素的物質,如王水、溴水及鹽酸和氧化劑的混合物。
6.2.1.5 成份不明的物質不要用鉑器皿加熱或融熔。
6.2.1.6 鉑器皿的清洗方法:
a 一般清洗時可用稀鹽酸(1+5)溶液加熱。
b 如器皿上粘有贓物時,可用焦硫酸鉀或碳酸鈉融熔除去。
c 如有輕微腐蝕,可用圓粒細海砂輕輕抹擦腐蝕部分。
6.2.1.7 在使用鉑器皿時,要防止其變形,因此不應使灼熱的鉑器皿驟然投入冷水中冷卻。在脫熔塊時,不得用硬物在皿內刮取。由高溫中取出的鉑坩堝要放在干凈的石棉墊板上。
6.2.1.8 已變形的鉑坩堝或可用形狀相吻合的木模進行校正(但已變脆的碳化鉑部分要均勻用力校正)。
6.2.2 銀器皿
6.2.2.1 銀的熔點較低,使用溫度一般不超過750℃為宜。
6.2.2.2 剛從高溫中取出的銀坩堝不許立即用水冷卻,以防裂紋。
6.2.2.3 應用氧化鈉熔劑時,只宜燒結,不宜融熔,所以要嚴格控制溫度。
6.2.2.4 含硫化物高的物質不要在銀坩堝中融熔。
6.2.2.5 清洗銀器皿時,可用微沸的稀鹽酸(1+5),但不宜將器皿放在酸內長時間加熱。
6.2.3 鎳坩堝
6.2.3.1 鎳坩堝只宜使用堿性熔劑,如氫氧化鈉、過氧化鈉進行融熔,不得應用焦硫酸鉀、硫酸氫鉀等酸性熔劑。使用溫度不得高于700℃,否則帶入溶液中的鎳鹽將大量增加。
6.3 高溫爐及其溫度控制器
6.3.1 化驗室用的高溫爐必須配有溫度自動控制器,所用熱電偶應與控制器表頭規(guī)定的熱電勢相符合(可外接電阻調整)。
6.3.2 使用前須接好地線并檢查斷偶保護是否靈敏。高溫爐應安裝在牢固的臺面上,控制器則盡量遠離熱源。
6.3.3 熱電偶要插入爐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與爐壁接觸。開啟電源前,應首先將控制器的控制指針調到所需溫度,開啟電源后應注意控制器指針是否反向。
6.3.4 高溫爐升至規(guī)定溫度后,控制器應自動控制并保溫,否則應切斷電源進行檢查,不得繼續(xù)使用。
6.3.5 送入或取出灼燒物時,最好切斷電源,防止觸電。爐膛底部應墊一耐火板(不要將灼燒物品直接放到爐膛底部,防止燒結在一起)。
6.3.6 禁止融熔和灼燒沉淀在同一爐內進行,不得在爐內灰化濾紙。容易飛濺的熔劑,更不能直接放在爐中融熔,要避免熱電偶端被飛濺的融熔物玷污。
6.3.7 控制器要定期進行檢定。
6.4 行星式水泥膠砂攪拌機
6.4.1 每月應檢查一次葉片與鍋壁、鍋底的間隙。每年請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來檢查一次。當間隙超過3mm±1mm,又無法調整時,應更換新鍋或葉片。
6.4.2 首次使用時,一定要檢查機器的電器接線是否正確。
6.4.3 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帶有電器控制箱的,后蓋要蓋好,防止灰塵進入。
6.4.4 在操作中起落攪拌葉一定要輕起輕放。
6.4.5做完試驗后必須將鍋內和攪拌葉擦拭干凈。
6.4.6 經檢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時更換。
6.5水泥膠砂試體成型振實臺
6.5.1 每月應檢查振實臺的緊固螺絲,每年請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來廠檢查一次,松緊要適宜,臺面要水平。與混凝土基座相連的地腳螺絲要固緊,以免開動后振實臺來回移動位置。
6.5.2 做完試驗后必須將設備擦拭干凈。
6.5.3 經檢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時更換。
6.6壓力試驗機
6.6.1 壓力試驗機每年至少請技術監(jiān)督部門鑒定一次,相對誤差不得超過1%,每半年與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或對比單位)進行一次破型對比。
6.6.2 壓力機用油每年更換一次, 所用的油質應符合壓力機說明書上的要求。
6.6.3 經常檢查儲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頭有無松動,防止漏油、溢油等情況。
6.6.4 經常注意被動指針的彈性墊圈松緊是否恰當, 加荷過程指針運轉是否平穩(wěn),如有抖動應檢查原因,尤其注意測力擺桿仰程不準超過最大限度,指針旋轉亦不準超過一周。
6.6.5 抗壓夾具的球座應保持潤滑、靈敏,夾具壓板長62.5±0.1mm,寬度不小于40mm,加壓板面必須磨平。
6.6.6 使用完畢要徹底擦拭機器各部位,保持干凈,套上罩子。
6.7 抗折試驗機
6.7.1 每年請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來廠檢查一次。
6.7.2 抗折試驗機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檢查試驗機的靈敏度。
6.7.3 每季度應檢查抗折夾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標準的規(guī)定。
6.7.4 更換夾具時,應先作對比試驗。
6.7.5 刀口上不準抹油,磨損后應及時更換。
6.8 標準篩
6.8.1 更換新篩或篩子使用一定時間后,都要進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0.2%范圍內可繼續(xù)使用;在±0.2~±0.5%范圍內可采用修正系數的方法調整;差值超過±0.5%時應清洗,清洗后再校驗修正;修正系數超出±0.80~±1.20%范圍時,應更換新篩。
6.8.2 篩子應經常保持干凈。常用的篩子可浸泡于凈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須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時用毛刷輕輕由篩底向里按經緯線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篩內向外刷洗,更不能無規(guī)則的任意亂刷,以免損壞篩網。
7 應急處置措施
7.1機械傷害:按《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執(zhí)行。
7.2物體打擊:按《物體打擊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執(zhí)行。
7.3觸電:按《觸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執(zhí)行。
7.4灼燙:按《灼燙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執(zhí)行。